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公布以后,面对税收政策的较大变化,北碚区国税局在认真学习、研究政策的基础上,分析预测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在新旧政策交替之际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企业利用虚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非法牟利,造成下游利废企业虚抵税款情况的出现,同时降低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为实现新旧政策的平稳过渡把好最后一道关。 一、加强政策宣传辅导。该局采取集体座谈与上门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将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税收政策进行调整的重大意义、调整的主要内容、调整后增值税的征管与返还的具体操作等内容向企业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使新政策深入人心;同时征求企业对国家此次政策调整建议和意见,了解企业的想法和动向。 二、收集整理行业有关信息。北碚区现有享受免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一般纳税人9户,2008年实现免税销售收入23927.30万元,开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2986份。该局组织人员,利用区局信息资源收集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存货的组成、发出商品及存货的价格横向纵向比较、2008年发票领用开具、通过金融系统支付的资金等情况,并进行了重点解剖,为下一步加强对该行业的监控打下了基础。 三、及时收缴辖区内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空白专用发票。该局要求管理员对企业空白专用发票及时进行收缴,并将收缴的专用发票分户造清册,连同封存的专用发票一起上报该局暂时保管。 四、及时清查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存货。在收缴专用发票的同时,税务所派出2名以上管理员对企业的现有存货进行盘存和清点,并将盘存表上报该局备案。 五、规范废旧物资企业过渡期专用发票开具流程。2008年12月31日前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企业,必须向税务所提出申请,经税务所实地调查核实后将调查核实情况连同企业需开具的发票数量、金额申请书面上报区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由税务所监督企业开具,专用发票由税务所向该局领取。 六、加强对企业过渡期专用发票开具的监控。一是以企业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销售价格为基础,对企业的销售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数据的合理性进行核实,确保账实相符;二是过渡期间,申请开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企业,每份发票必须附购货单位出具的所购货物的详细证明材料;三是以企业本年专用发票月平均使用数量为基数,合理安排企业本月发票领购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