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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小常识一
作者:万州区国税局 时间:2008年03月31日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发生停业的上月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习惯在当月月初缴纳上月税款时同时办理当月的停业,但在这时来办需缴纳当月税款,实际经营天数在15天以内的,需缴纳半个月税款;实际经营天数超过15天(含15天)的,需缴纳1个月税款。因此如果当月停业,应在上月月底到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停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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