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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作者:万州区国税局 时间:2008年04月24日

    

     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单位和个人来电反映:有人以万州区国家税务局或万州区国家税务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名义,推销各种书籍、或要求向指定账号打款(缴税)等。
     在此,我局郑重声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若我局有涉及收费的项目必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审批,必须向社会公示,同时,必须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正规票据;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更是严格依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为此,我局敬请各纳税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在收到类似电话和短信时,请根据情况及时向单位安全保卫责任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反映,以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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