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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义务
作者:江津区国税局 时间:2008年03月31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六条、第五十六条

一、依法纳税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二、如实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信息的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三、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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