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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程序
复业登记的办税程序
作者:江津区国税局 时间:2008年03月31日
一、适用范围
办理停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二、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无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按核准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复业登记;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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