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国家税务局2011年2季度欠税通告
为保障国家的税收权益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就2011年2季度止欠税通告如下:
附件: 2011年2季度欠税情况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